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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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屏东县位于台湾南部,面积2775平方公里,人口90万,屏东县濒临太平洋,海滨风光秀丽。屏东县西北和北面与高雄市相邻,东面与台东县毗连,西临台湾海峡,南临巴士海峡,东南濒临太平洋。县内东部为丘陵地带以及中央山脉山区,西部为屏东平原,南部为恒春半岛西方台地。地处热带季风气候,年均温度28°,夏季多雨,冬季较为干燥,时而台风经过。屏东县最早的居民为台湾原住民,17世纪后期,福建省和广东省的移民陆续到此定居开垦,18世纪初,农业繁盛,成为台湾南部农产最大的集散中心,1875年清朝光绪年间设立淡水县丞,日本侵占台湾省期间,称为屏东市,隶属于高雄州,台湾光复后,1950年设立屏东县,县政府驻扎屏东市。屏东县拥有猪脚、鲔鱼、莲雾、槟榔、木瓜糖、椰子等地方特产。屏东县经济产业主要以农业、工业、商业为主,2012年全县GDP152.7亿美元,人均GDP17797美元。